第104章 硫酸血?-《我在仙侠的娱乐帝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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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阿败啊,真要去妖族的驻地吗?”仙人格似乎有些紧张,“要不咱们随便找几个人族来配音,应付应付就算了。”
路败闻出了一丝不太正常的味道。
“妖族不能去吗?”
仙人格沉默三秒钟,“上一个统治天地的种族是妖族和巫族,但是呢...已经没落了,而自从他们被天地大劫给收拾了之后,便不再信天了。”
“知道那句名言吗?”仙人格问道。
“哪句名言?”
“我要这天,再遮不住我眼。要这地,再埋不了我心。要这众生,都明白我意。要那诸佛,都烟消云散。”仙人格淡淡地说道:“是个泼猴说的。”
“这修真界也有悟空?”路败诧异地问道。
“不,我只是说,妖族现在的心态和这句话差不多。”仙人格惆怅地说道:“到了妖族的驻地,我们基本上就没有信仰之力了,也就是说,我没办法给你加持天道之力了,即便是有人族的信仰之力。”
“为什么?”路败忍不住问道:“不是有人族的信仰之力吗?怎么到了妖族的地方就没有办法加持了。”
“对不起,您呼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。”仙人格用一个生动形象的比喻说道。
路败明白了。
这就是将天道比作一个手机,妖族的驻地就是一个山区,而信仰之力便是流量,你空有流量,空有手机,可是去了山区,又没有信号,怎么使用信仰之力!
“那么,老仙,你能不能帮我把我的火之高兴强化成先天灵宝。”路败说道:“再不济也要把火之高兴强化成火之非常高兴。”
“那你是不是还打算把火之高兴强化到十八层,变成火之乐成狗?”仙人格忍不住吐槽道:“人家有器灵啊,也是要面子的,你这个武器掏出去,有牌面吗?”
赤霄剑的剑灵,一身赤红色的衣衫,面色如寒铁般冷峻。
笔直地站着。
是一个剑眉星目的青年男子模样。
他听到火之高兴,有些不满,听到火之非常高兴,头皮发麻,听到火之乐成狗,已经绝望,一种悲愤之情在心中油然而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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