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 硫酸血?-《我在仙侠的娱乐帝国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“阿败啊,真要去妖族的驻地吗?”仙人格似乎有些紧张,“要不咱们随便找几个人族来配音,应付应付就算了。”

    路败闻出了一丝不太正常的味道。

    “妖族不能去吗?”

    仙人格沉默三秒钟,“上一个统治天地的种族是妖族和巫族,但是呢...已经没落了,而自从他们被天地大劫给收拾了之后,便不再信天了。”

    “知道那句名言吗?”仙人格问道。

    “哪句名言?”

    “我要这天,再遮不住我眼。要这地,再埋不了我心。要这众生,都明白我意。要那诸佛,都烟消云散。”仙人格淡淡地说道:“是个泼猴说的。”

    “这修真界也有悟空?”路败诧异地问道。

    “不,我只是说,妖族现在的心态和这句话差不多。”仙人格惆怅地说道:“到了妖族的驻地,我们基本上就没有信仰之力了,也就是说,我没办法给你加持天道之力了,即便是有人族的信仰之力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路败忍不住问道:“不是有人族的信仰之力吗?怎么到了妖族的地方就没有办法加持了。”

    “对不起,您呼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。”仙人格用一个生动形象的比喻说道。

    路败明白了。

    这就是将天道比作一个手机,妖族的驻地就是一个山区,而信仰之力便是流量,你空有流量,空有手机,可是去了山区,又没有信号,怎么使用信仰之力!

    “那么,老仙,你能不能帮我把我的火之高兴强化成先天灵宝。”路败说道:“再不济也要把火之高兴强化成火之非常高兴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是不是还打算把火之高兴强化到十八层,变成火之乐成狗?”仙人格忍不住吐槽道:“人家有器灵啊,也是要面子的,你这个武器掏出去,有牌面吗?”

    赤霄剑的剑灵,一身赤红色的衣衫,面色如寒铁般冷峻。

    笔直地站着。

    是一个剑眉星目的青年男子模样。

    他听到火之高兴,有些不满,听到火之非常高兴,头皮发麻,听到火之乐成狗,已经绝望,一种悲愤之情在心中油然而生。
    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