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三十九章 夜半-《被退婚后,我诗仙的身份曝光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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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师兄这话的意思已不言而喻。

    天字三号房的王正浩轩似乎陷入了对过往的回忆之中。

    作为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少年,作为一个原本无忧无虑的少年,他忽然多了一些心事。

    此刻他的脑子里不再是那香喷喷的狗肉,而是那个为他洗衣做饭的俏丽姑娘。

    他忽然间觉得心里似乎有一根弦被拨动了一下,仿佛有了一道涟漪在心间回荡。

    片刻,他抬头看向了阿木。

    “师兄……你、你有没有喜欢过一个人?”

    阿木擦刀的手停了下来,沉吟三息,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师兄曾经喜欢过一个姑娘。”

    “后来呢?”

    “后来?后来师兄还是喜欢呀。”

    “那姑娘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阿木起身,锵的一声将刀插入了刀鞘,眼皮子一抬,看了看王正浩轩,“忘记了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王正浩轩顿时瞪大了眼睛,难以置信的问道:“这也能忘记?”

    “你不是喜欢她的么?连名字都忘记了如何去喜欢?”

    阿木将刀靠在了墙边,走到了窗前,望向了窗外漆黑的夜。

    过了许久,他才说了一句话:“因为喜欢,所以才忘记。”

    王正浩轩又从师兄的身上看见了那一抹他难以望及的高深。

    师兄果然不一样!

    这话他无法理解。

    在他这刚刚开窍的心里,他认为既然喜欢,那一定就会刻骨铭心!

    是永生难忘!

    唯有死去。

    唯有记忆消散。

    唯有去了阎王殿喝了那一碗孟婆汤,才能将喜欢的那人忘记。

    师兄……是如何做到既喜欢又忘记了的?

    莫非,这就和自己喜欢吃狗肉一样?

    将狗肉炖烂,吃到了肚子里,这当然是自己很喜欢的。

    可一旦吃了之后,抹一抹嘴,恐怕就忘记了那是谁家的狗。

    不对。

    王正浩轩否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。

    因为喜欢一个人,和喜欢吃狗肉,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事。

    比如自己肯定是记不得曾经吃过的那些狗了,但自己却偏偏记得那个小师妹!

    想着小师妹,王正浩轩咧嘴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我好像也是喜欢她的。”

    “她既然也要回江南,不知道能否遇见。”

    阿木依旧望着窗外,心想自己也是喜欢钟离若雨的,这就要去蜀州,当会遇见。

    但遇见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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