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5【约法二章】-《龙虎香江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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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第二条,片酬可以由你来定,但我希望能参与分红。如果电影票房高过两百万,那我就要百分之二点五的票房奖励;如果票房过三百万,那我就要百分之五的票房奖励;如果票房过四百万,那我就要百分之十的票房奖励……以此类推。”叶劲随后又伸出第二根手指来道。

    “而且,所有奖励电影上映结束之后,半年之内必须结清。否则,我有权利撕毁合约,并且追究损失。”叶劲又补充道。

    吴思源沉默了片刻之后,最终还是点了点头,答应了叶劲的这些要求。

    “好,就这么做。”他答应道。

    经过衡量之后,他觉得自己有赚。像他现在执导的电影,票房也就两百万港币左右。如果票房能到三百万、四百万,那就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。

    多出来的一百万、两百万票房,很大程度就要归功于电影的男主角——叶劲。

    因为香江影坛是明星制,大明星能带来高票房。

    像六零年代的陈寳珠、萧方方、乐谛、凌波、赵雷,七零年代的李小龙、王挧、狄龍、姜大衞、许贯文,八零年代的许贯杰、成龍、洪金寶、周闰发、周星弛等等,都是极具票房号召力的明星。只要是由他们主演的电影,都能够取得很好的票房。

    如果叶劲一人,就能带来一两百万港币票房,那参与分红,获得百分之五、百分之十的票房奖励,也就不为过了。

    至于半年之内结清片酬,主要是电影放映结束后,院线商通常不会第一时间将票房分红交给片商,短得拖上几个月,长得甚至拖上几年。

    因为香江的国语院线商就两家,两条院线都是这样的规矩,所以片商也不得不低头,忍受被院线商压榨之苦。

    也因此叶劲想要电影上映完就拿到钱,是不可能的事情,同样也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行。而半年是他的最大极限。

    “好。”叶劲点了点头,随后在修改后的合同上签了字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对了,阿劲,你要不要再取个艺名?”吴思源忽然又向叶劲道。

    叶劲一愣,随后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香江明星大多都用艺名。像狄龍原名谭富荣,姜大衞原名姜大伟,王挧原名王正權,施偲原名雷秋施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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