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考辛斯为了证明自己是纯爷们,又不让韦夏犯难,选择的位置是——三分线上!真是个天才,他站在三分线上,这样既没有表明自己不是纯爷们,又给韦夏创造了理论上的最大空间,尽管公牛的内线对于他站在三分线上的做法是采取放一米的态度,但也足够了。 公牛让博甘斯来对位韦夏。 看起来是拿下等马对上等马,其实自有道理在内。 罗斯有着超人类的身体素质,但他终归只是一名控卫,对上韦夏,会被错位生吃。 邓的速度跟不上韦夏。 那么,只能是博甘斯了。 博甘斯出自03一代,算是名老将,能打三个位置,防守能力出众,由于进攻平平,所以没多少人认识他。 “我该如何处置你呢?”韦夏得到球后,问了博甘斯一句。 博甘斯求饶式的说:“放我一马吧?” “那我用左手?” 话音一落,韦夏强侧进攻,速度快得让博甘斯只有疑问:说好的用左手呢? 他的疑问很快便得到解答。 韦夏说用左手进攻,可没说全程用左手。 他从伯德那里继承过来的,显然不含有对方的左手技艺。 韦夏的左手,是靠自己一点点练的,虽然做不到和右手一样的威力,却也不可小觑。 博甘斯的防守强悍,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体重,能给对手带来强大的压迫力。但韦夏本身也是一名重型分卫,多亏了哈夫利切克和天行者的天赋加持,才能保持住运动能力和爆发力。 博甘斯却没有这样的天分。 他跟不上韦夏的右手突破,刚要失位,突然,韦夏急停,靠着他的强壮躯体转身,左手托着球直直地抛出。 “砰唰!” “骚瑞,”韦夏挥着左手说,“它太得寸进尺了。” 阵地战落下,罗斯对着霍勒迪。 球在他的手上轻轻拍动,霍勒迪虽是一副外围防守悍将的模样,但面对绝对的速度和爆发力,技巧和经验都无法奏效。 罗斯打霍勒迪没有技巧可言,启动,变向,速度不减,没人知道他的速度最快能到什么程度,过人的刹那,如同闪电打过地面,霍林斯扑出来防守,力度不够,没有形成足够的干扰。 风之城最尖锐的刺,再一次落到了76人的身上。 一下两下,可能见不到厉害之处,长此以往,那些刺出来的伤口会一并爆发,让费城人失去取胜的希望。 “莱恩,你早点出去啊!” 考辛斯摊手道。 霍林斯不语,他倒是不指望考辛斯能对此感同身受。 他真的觉得,早出去,结果也是一个样。 对他而言,罗斯已经是一名不可以用常规手段制服的顶级球员了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