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(上一章出错,内容已替换为724的内容,但是章节名改不了) 打赢活塞,留给76人的调整时间不算多。 他们回主场休息一天,然后,另一支队伍向他们发起挑战。 来自西部洛杉矶,此前他们已经和湖人打过两场比赛,所以,此来的对手,是快船队。 2009年,快船用首轮第一顺位选中布雷克·格里芬,然后就将球队祖传的乐透秀必遭大伤定律延续下来。格里芬的新秀赛季只打一分钟就赛季报销。许多人以为落在他们身上的诅咒会重新应验,但那种事没有发生。 格里芬承受了快船的诅咒,随即将他的福气赐予这支球队。 两年后,由于篮球原因,联盟阻止了保罗和科比会师洛杉矶,但没阻止保罗来洛杉矶。他们让保罗去了快船,从此,这支建队至今波折无数的球队,迎来了队史难得的兴盛时期。 他们兴盛的时节,刚好是湖人由盛转衰的时节,他们终于不再是湖人的陪衬。 比赛日,早晨。 韦夏从家里来到外面,先去了趟老家。 梅晨决定把他的房间收拾出来,给罗宾做狗窝。 罗宾,就是科比送给韦夏的那只红色哈士奇。梅晨给它取名叫罗宾。 罗宾在韦夏家里很快就展现出哈士奇的破坏力,前一个月,韦夏的父亲几乎天天打电话诉苦。 若不是梅晨力保,罗宾不知道被打死几回。 韦夏没想到老妈爱心转移的速度这么快,才几个月啊,就要把他的房间腾出来当狗窝。 他这趟回来,也是看看他原来的房间里有没有什么东西要收起来。 韦夏刚到家,罗宾便冲出来了。 它跟韦夏很熟。 韦夏平时有空就会来看它,总是带着罗宾最喜欢的牛骨头。 “坐。” “趴下。” “转圈圈。” “学科比龇牙。” 罗宾一怔。 “学科比龇牙!” 连续尝试了三次,韦夏就范了:“好吧,科比!” “科比”才是正确的口号,“学科比龇牙”对于狗来说,太复杂,不容易形成惯性。 罗宾龇牙的样子看着滑稽可笑,韦夏真希望有一天他能带着它到科比面前喊出“学科比龇牙”。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,罗宾龇牙的样子特别像部分镜头里的科比。 那些镜头,科比几乎都是龇牙,做出“我他妈超凶”的嘴脸。 “多大人了还和狗玩?” 韦明亮看见罗宾就一个头两个大,韦夏将准备好的牛骨头放到地上,罗宾就不搭理他了。真是一条势利的狗啊! “爸爸,你最近还好吧?”韦夏笑问。 韦明亮看了看周围,确定梅晨不在才说:“你要是把这家伙带回你家里,我会过得更好。” “我倒是想啊,”作为一个无神论者,他向诸神其发誓,他一点都不想。“我要是把罗宾抱回家,妈妈不会找你拼命吗?” 韦明亮悲观地说:“有它在,我的半条命已经去了。过去的一个月,他咬坏了我三双球鞋,两件球衣,一张沙发和无数墙角...它就是恶魔!” 果然,哈士奇这玩意儿,还是别人家的看起来最可爱了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