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三章:新陈律新添了略人罪-《我在女频小说当昏君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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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而这起因,就是那个孩子。

    “这个案子我熟。”

    在杨兆禄说起这个案子后,一个舒姓学子突然出声。

    舒长青起身拱手作揖,他道:“在来之前,学生正好看完这一份卷宗。”

    “妇人为母则刚,在情理上来说,妇人是为了自己女儿报仇,但在律法上来说,她是犯了罪。”

    倒是不知竟还有这么一个案子,陈玦转头吩咐刘忠,“你去将那卷宗取来。”

    “是!”刘忠躬身正要出去去卷宗,却被舒长青叫住,“刘内侍,且慢。”

    “陛下,学生临来时正好把那卷宗带来了,烦请刘内侍交于陛下。”

    刘忠垂眸看着自己手中的一份卷宗,立即转身走到陛下面前,“陛下!”

    陈玦打开卷宗从头看到尾。

    这个案子很简单,就是一场纵火案。

    凶手是自首的。

    起因就是妇人想要为自己死去的幼女报仇。

    最终的结果就是,妇人纵火杀了人,但她自己也赔了命。

    就很简单。

    三两句话就能讲完。

    相比于其它卷宗,这份卷纵火案卷宗的字数是最少的。

    看完这份卷宗,陈玦更想将拟定好的“略人罪”加在新律上。

    陈玦放下卷宗,再次抬头看着他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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