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903章 诛-《重生猫咪:你是我的铲屎官吗?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 book chapter list     灌江口。

    杨戬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计算后,缓缓收拢了思绪,随即轻扬手臂,一道璀璨的银光自指尖流淌而出,渐渐凝聚成形,化作一柄气势磅礴的三尖两刃刀。

    接着,他猛然间一声震天响的大喝:

    “长——!”

    这一声,仿佛天地间最悠远的回响,让周遭的一切都为之颤抖。

    只见高空之上,杨戬与手中的神兵同时暴涨,直至千丈之巨,脚踏坚实大地,头顶云霄之巅,展现出一种令人心生敬畏的威严与壮阔。

    这便是那惊世骇俗的大神通——“法天象地”!

    在这一神通之下,方圆百里内的生灵无不感受到一股难以言喻的重压,妖族之中,目力过人之辈遥遥望见那天边矗立的巨大身影,有的惊惧交加,跪伏在地,颤抖不已;有的则慌忙逃遁,躲入洞穴深处,久久不敢探出头来。

    更有一些修为高深的大妖,自知非敌,纷纷施展遁术远离此地。当然,其中不乏心存侥幸者,隐匿于虚空之中,暗中窥视,企图在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中寻找机缘,或许能捡得一两件宝物,大发横财。

    片刻之后,杨戬猛然踏足,重重一顿,刹那间,地动山摇,山河为之变色。

    只见山脉崩塌,河流改道,无数生灵——无论是水中的鱼虾,还是陆地上的狮子豹子,乃至翱翔天际的飞禽走兽,皆被这股力量波及,纷纷被抛向半空。

    面对这纷飞的生灵,杨戬再次挥动衣袖,只见那些生灵在空中化作点点光芒,最终汇聚成流,落入他宽大的衣袖之中。

    大神通:袖里乾坤!

    在这衣袖之中,仿佛藏着一个浩瀚无垠的世界,能够收纳万物,尽显神通之奥妙。

    忙完一系列繁复的布置,杨戬手持那柄威震三界的三尖两刃刀,于虚空之中轻轻一划,一道耀眼的金光圆圈瞬间扩散开来,笼罩了周遭数百里的广袤区域。

    这金光仿佛蕴含着无尚禁制之力,使得外围的河流与气流在触及的瞬间便仿佛遭遇了无形的壁垒,纷纷停滞不前。

    紧接着,杨戬眉心处的天眼缓缓睁开,释放出道道凛冽的寒光,这些寒光迅速覆盖下方的每一寸土地。

    随着它们的轻轻降落,一股不可思议的力量开始涌动,最终化作近百千米长的巨大光刃,在数百里之内肆虐开来,开山辟地,重整山河,汇聚灵脉,同时精巧地刻画出一个个强大的禁制大阵。

    三日时光匆匆流逝,当基础的建设与改造终于告一段落,悬浮于半空中的杨戬轻轻颔首,满意地审视着下方这片焕然一新的土地。

    只见这里山清水秀,水流蜿蜒,清风拂面,平原广袤,水系错综复杂,即便是极端的气候变化,也难以撼动此地风水的一丝一毫。

    然而,美中不足的是,这片土地似乎还缺少了几分生气,显得过于沉寂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杨戬轻轻一挥衣袖,顿时,无数流光如同繁星陨落,纷纷投向大地。不久之后,下方逐渐热闹起来,但这份热闹中却夹杂着不少惊恐与逃窜的身影。

    杨戬嘴角勾起一抹淡笑,抬手在空中虚绘,转眼间,一个巨大的“禁”字浮现于天际,字成之后,又化作点点金光,洒向四方,最终融入天地之间,消失不见。

    紧接着,一阵悠远而庄严的道音在附近数千里的范围内回荡开来,无论是山林间的精怪、智慧的人类,还是深潜水族,都清晰地感受到了这份似乎来自天道的意志。

    【自即日起,灌江口周边百里之内设为禁法区域,严禁一切有灵智之生灵再行杀戮之事。违令者,诛!】

    华山,巍峨挺拔,其险峻之势令人望而生畏,然而山脚下,一座座城镇乡村却紧密相依,依山傍水,繁衍生息.

    人们巧妙地利用着大山的馈赠,世世代代辛勤耕耘,将文明的火种播撒至每一个角落。

    杨戬,一袭洁白长袍,手持绘有淡雅图案的折扇,悠然漫步于熙熙攘攘的街巷之中,心中泛起层层涟漪。

    在往昔的梦境里,他总是步履匆匆,身陷无尽的事务之中,哪里能像此刻这般,享受着片刻的宁静与自在,于市井间漫步,品味人间烟火。

    此番归来,他肩负双重使命。

    首要之务,是灌江口的重建工作。那里,百废待兴,亟需人手与物力。

    他虽已亲力亲为,收服了梅山六兄弟,并册封了千余草头神,但这些力量多为修行者及精怪之流,难以公开露面于世俗之中。

    因此,他萌生了前往华山故地,一方面放松心情,重温旧梦;另一方面,也欲借此机会,招募些乡亲故友,既知根知底,又能助力灌江口。

    毕竟,偌大的地域,若无人烟,终究显得过于荒凉孤寂。

    再者,便是要了结那刘彦昌。

    提及此人,杨戬心中便难掩怒火。那刘彦昌,不过有点小聪明,却胆小懦弱,懒惰又吝啬,全然配不上自己那勇敢坚韧的三妹。

    尤其是梦境那日,他亲赴捉拿,刘彦昌竟胆敢将妹妹推至身前,作为挡箭牌,其行为之卑劣,令杨戬怒不可遏。

    此等小人,必除之而后快!

    吊毛,该死!
    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