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四章 第一次相识-《无解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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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还是没说为什么会认识我。”

    “我当然知道啊,你家不是开那个琳琅早餐店的嘛,那儿味道没的说,我有时候熬个通宵会去那儿吃早饭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熬个通宵去吃早饭。”

    “因为不通宵起不来更不会吃早饭。”裴铃顿了顿,“经常去吃,就能经常听到那儿的人谈起你,你爸妈也爱谈起你,天天和周围的客人吹嘘他们有个多好多好的女儿。”

    月色的映衬下,少女逐渐就红了脸。

    “我看到过你在店里帮忙,年纪差不多,自然而然就猜到估计你就是那家店的女儿。”

    彩音依旧是有些警惕地看着裴铃。

    “我们肯定是见过的,不过客人多,你记不住我很正常,你爸妈说的不假,你唱歌很好听!”

    “你听到了?”

    “上次从我旁边路过的时候,你哼着歌走过去的,估计你自己都没有意识到。”

    青春期的到来,让彩音越来越不愿意在他人面前展示自己,所以,现在除非特殊情况,是很难在店里听到彩音唱歌了。

    “我……我不会唱,听两句随便哼的你就能笃定,你这人真奇怪。”

    裴铃笑了:“好好好,我奇怪,你不也是很奇怪吗?”

    彩音发出了疑惑:“我怎么了?”

    “大半夜不回家,你不会是什么会在外面厮混到半夜的无可救药的女人吧。”

    裴铃知道彩音的情况,但他还是想逗一下彩音。

    “都说了我从同学家回家。”

    “我记得我从死在花季出来快十二点了吧,你就算那个时候碰到我,说明你十二点还在外边游荡,这个点真的是回家?还是做点别的什么?”

    听到这儿,彩音有些丧气似的长长地叹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“我也不想啊,本来说好今天在同学家住,可是半夜的时候她分居的爸爸回来了,她的爸爸妈妈吵起来了,她害怕我受到牵连,就让我逃出来了,我正想打给电话给我妈妈,走在路上就碰到了你倒在路边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喝醉了,睡得死,怎么都推不醒,我稍微用点力,你就动手动脚的。”说着,彩音露出了鄙夷的神色,“成年人真可怕,仗着喝酒就猥琐。”

    裴铃想了想,好像真没那个意思,那时候地上冷,他潜意识里只是想抱着个热乎的。

    “你说什么呢?我真记不得了,而且喝酒了真的稀里糊涂的啥也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那也不是你动手动脚的理由,你以后要是成为一个父亲,会因为喝了酒对你的女儿动手动脚的嘛?”

    裴铃有些无言以对。

    “那我为什么在这儿啊,不应该倒在路边了吗?”

    “我看你没动静了,想着总不能放着你不管吧,想拖着你走又怕你蹭破了皮,抱又抱不动,就想办法想背着你找个能住的地方,可是我手上一没带钱,二是真的没力气了,手都脱力了,没办法,只能把你先放在这边长椅上休息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我原本想着把你叫醒,能走路了就离开,可是你很冷,一直在打哆嗦。”

    裴铃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穿的,平时出来喝酒他确实要风度不要温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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