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六章 做个佞臣也不错-《谪仙之我为妖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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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艾莎一脸的崇拜看着刘浩南:“老板,您太厉害了,我听二殿下说了,您从白手起家到现在还不到一个月,居然就能取得这样大的成就,简直太了不起了,从今天起,您就是我的偶像。”

    面对忽然很热情的艾莎,刘浩南还真点不适应。

    按照艾莎的性格她应该,除了刘啸以外目无余子才对,毕竟人间到目前为止,就他们俩是神兽范畴的。

    艾莎继续的奉承道:“真是难以想象,在一个月以前,您跟二殿下的全部家当都不到一百块钱。”

    “而现在不但有一定的现金流,还坐拥几套房产,身家接近十亿,这才是成功男人的典范呢。”

    刘浩南被艾莎夸奖的也有些飘飘然了。

    他心中暗想:“是啊,哥一个月以前请刘啸吃饭完以后,全身上下还真不够一百块钱了。哥混到现在容易吗?”

    呃,好像确实很容易的,这些钱几乎都是白捡的一样,而且还不用弯腰,都是主动送上门的。

    “还是老板的眼光好,我虽然置办了一些房产,可我那些房产都是为了投资的民宅,哪有您这院子气派啊!”

    “您这院子才是老京城大宅门的做派呢。也符合殿下您的身份,凡人的能有这个魄力?”

    艾莎决定继续做舔狗,她在往返旧宫的这一路上算想明白了。

    老板身边的所有人中,自己加入的最晚,亲厚不比众人。

    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自己的财富,以及容貌。

    可刘啸说了,他哥不缺钱,就是习惯了节俭,说白了就暴富的时间太短,还没适应新身份呢。

    自己的容貌出挑?可不但刘啸说了,胡芳菲也提醒过她,老板的身边可不缺美女。

    除了自己是外国人,容貌是个特色以外,其他的并没有什么优势。

    所以艾莎很有危及感,她必须要在这个团体中展示自己的存在感,要体现自己的价值。

    她仔细观察了,既然别人都是以老板的家人身份出现的,那么她就暂时做一个老板的粉丝,舔狗。

    因为她觉得这个团队,目前缺少一个舔狗的存在,总得让老板男人的虚荣心得到满足吧!

    刘啸是老板的弟弟,是这个团队中的最强战力,对老板的吩咐唯命是从,但他不会奉承老板。

    胡芳菲呢,以她的眼光能看得出来,胡芳菲是介于战士;跟谋士之间的这么一个身份。

    听刘啸的意思,她还肩负着跟龙冢仙境联络的身份。

    而谋士的职责,是要提醒老板时刻处于理智的状态下做决定。

    所以胡芳菲的个人定位也决定了,无法让她一味奉承,做一只舔狗。

    而眼前的这俩普通人类,一个是老板的朋友兼司机,另一个是照顾老板饮食的厨子。

    虽然厨子身上也有些灵力波动,但修行明显还没入门。

    所以这俩人都不是核心圈子里的,对她没威胁,最多算是第二梯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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