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笙歌表示她算是学到了。 “我先走了。” 笙歌看看天色,估摸着送棉被家具的快要上门了,耽搁不得。 她可不想晚上再趴着桌子一角睡,太累了。 便宜女儿和便宜女婿的事情可以慢慢来,不着急。 至于科举,她抱得态度更是自然。 行不行,看天意。 “岳父不留下来用点饭吗?” “爹,这次你过来,怎么没有带些猪肉来呢。” “天气热,酒不带也就算了,哪能不带些肉呢,大肠卖不出去,送给女儿也好啊。” 这下,笙歌又觉得自己的手火辣辣的烫了。 总有贱人在觊觎宝宝的手。 难道是想继承本宝宝可爱的小手手吗? 只不过,这次盯着笙歌双手看的是范胡氏,而范进则是低着头,显然不想参与这件对于他这个读书人来说有些掉价的事情。 这就是范进的方式。 不参与不反对,给了,我就心安理得的吃着用着花着,反正不是我要的。 走路太浪会闪腰:哈哈哈,哈哈哈…… 浪九九:我终于理解了主播刚才说范进有恋手癖是什么意思了,我就说嘛,范进再瞎也不可能瞎成这样啊。 豺狼配女猫:主播又一次自作多情了,撒花庆祝…… 这个时候笙歌也反应过来了,自然知道是自己想多了。 只不过为什么她丢脸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这么开心呢。 再说了,他们不是已经陪她过了几十年了吗? 果然一日是玻璃碴子,一辈子都是玻璃碴子。 自作多情? 哼,你全家都是自作多情。 笙歌沉下脸冷哼,想吃猪肉自己买去,爹不卖了。” 糟心女儿…… 如果没有阿毛那样贴心的小棉袄,笙歌还不会觉得生气。 只是经历过最好,其他的就更加不值一提了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