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 重游与任性(求追读)-《恋爱要在出院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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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这个奶油蘑菇酱好好吃。”

    坐在对面的少女将煮得火候正好的酱料浇到牛排上,咬一口之后露出幸福的表情。

    栗色的侧马尾摇晃着,像是小狗的尾巴。

    在夏风禾的坚持下,最终他们还是去了上回的西式餐馆。

    “虽然说着制造三个人在一起的回忆,但现在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吗?”

    祝余对这家店的菜式不太感兴趣,只点了一份金枪鱼三明治。

    木质甲板般的露天平台,下方潺潺流淌的河水都没有发生改变,只是河堤边栽种的行道树随着季节更替,逐渐有叶子脱落,在地面上铺砌成薄薄的翠毯。

    就像是一起用餐的人,也从盛夏的长发换成了初秋的马尾。

    虽然其实真正改变的不是发型。

    “没关系,下次我和绥草单独再来一次这里,不带上你。”

    “那么做的意义何在?她要是还不愿意来你打算怎么办?”

    少女挥舞刀叉,将沾满酱汁的肉块恶狠狠地分割:“那我就把她绑过来。”

    “你比我想象的要任性一点哎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话?原本祝余眼里的我是怎样的人?”

    “嗯……一个好人?”

    金枪鱼肉很鲜嫩,生菜裹着美乃滋的味道也普通地不错,某种程度上口感给人的印象正和夏风禾之前给他的印象相似。

    温柔和善,平易近人这一点和安白芷有相像的地方,但她相比起来更为活泼,没有后者那么冷静理性。

    所以概括来说,是好说话的笨蛋?

    或许直到回归这边的家庭,这个女孩才展露出一丝真实的性格。

    比如会坚持自己的观点,一定要分享属于林绥草和他的经历;比如会在半夜难过的时候一個人躲到阳台上哭。

    夏风禾停下手里的动作,注视着方格花纹的桌布。

    “我本来就不是那样的人。”

    “咦?那是坏人?”

    祝余老二极管了。

    他果然被少女娇俏地瞪了一眼。

    “我和你说过,上次借宿的时候想起不少和绥草有关的事吧。”

    夏风禾开始举例说明自己为什么不是好人。

    “小时候有一次,她偷吃了我藏起来的水果糖,就是装在罐子里有各种动物形状的那种品牌。”

    原来那家伙更小的时候开始味觉就偏甜口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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